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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專區 / 校內活動 / 愛閱藝廊

檔案下載成果表、申請表)

以下為檔案詳細內容,請參展同學務必詳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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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女中圖書館愛閱藝廊使用要點           

一、目的:活化圖書館場域、提供師生展覽空間、108課綱各項教學運用。

二、內容:

(一)學生個人作品呈現:電腦繪圖、海報、學習單、書法、繪本、攝影、各類手作等。

(二)課程教學及作業成果:國、英、社、數、自、藝能等各領域、多元選修、校訂必選修、探究與實作等教學內容及成果。

(三)教師個(聯)展。

三、時間:以下天數含假日及佈展、卸展時間。

(一)個人申請:提供一檔次共15天。

(二)班級或團體(兩人以上):提供一檔次共30天。

(三)說明:

      1.愛閱藝廊全年開放,但因國定假日、寒暑假及週末學校放假,請申請者自行評估展出作品保全問題及時間可行性。

      2.申請展覽同學親至讀服組申請,按申請先後完成預約並取得申請表,不得私下更改或調換順序,展前一週須至讀服組討論布展事宜、提出設備需求並繳交「愛閱藝廊申請表」(如附件二)

      3.卸展請於最後一日放學前整理完畢,請申請者預估時間,以免耽誤下一個展期。因不確定是否有師生即時填寫預約系統,即使後續日期無人預約,也請按時撤展,以保障策展人之權益。

      4.展覽時間符合規定與否策展人需負注意義務,經反應後圖書館後台將逕自撤銷超過的展出日期。學生欲申請愛閱藝廊,請親向讀服組協助線上登錄。

      5.若遇臨時辦理重大活動,圖書館有權提前撤展、收回等場地管理。

四、預約後學生若未在展出前一週繳交申請表,或展覽內容與申請表不符(由圖書館認定),經提醒後仍未繳交、修改或準時布展,圖書館有權責直接取消該生展覽或調整下一檔次遞補。因申請而未布展之行為將影響藝廊排程,該生一年內不得再申請展覽,圖書館有最終處分權,申請學生不得有任何異議,教師若未如期展覽,七天前請自行上網取消,以免影響他人權益。

五、預約方式及步驟:

(一)使用學校首頁場地預約系統,教師登記帳號與密碼請洽總務處,學生請至圖書館讀服組協助處理。學生展出時段須透過讀服組完成且確認,教師策展請自行至場地預約系統登錄時段,若策展有爭議時,則以場地預約系統登記為準,必要時策展雙方進行協調後並告知讀者服務組,圖書館僅提供場地借用。

(二)用途欄位務必註明展覽名稱(可暫訂),若不註明經他人反應後視為無效預約,若不補填寫,將撤銷發現日之後的展覽。

六、注意事項:

(一)展覽不得利用粘著劑(物)、鐵釘、圖釘及釘槍等物佈置展場;如有毀損牆面、地板、設備等,展出者應負責賠償。黏貼牆面請盡量使用無痕膠帶,禁用各類黏土黏在牆上,以免產生油漬造成牆面清理困難,布展完後請清理乾淨,回復原樣。

(二)展出內容應依著作權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若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均由策展人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圖書館將撤銷後續展覽。

(三)策展人須自行負責展覽文宣品、展品之包裝運輸、保管、拆卸、場地布置。

(四)策展人可提供照片以利讀服組公告,相關照片逕寄li301@tgsh.ttct.edu.tw,若展出當日放學前該信箱未收到任何照片或文宣,讀服組將依權責自行拍照、書寫,並公告首頁。

(五)申請者需於展期結束後一週內提供圖書館成果報告,範本如附件一,成果逕寄li301@tgsh.ttct.edu.tw,作為圖書館日後是否借出場地之重要依據。

(六)展覽期間若有展品遺失或損壞,因開放空間,圖書館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

七、本要點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國立台東女中    學年度辦理活動成果報告

The Results of Activities of T.G.S.H 106 Academic years

活動名稱

Name

 

策展人Sponsor

 

辦理時間

Time

學年度

活動地點

Location

 

專案別

Project

參加對象

Object

本校師生

參加人數

Participant

全校人數

活動內容

(Content)

 

活動省思

 

 

 

照片說明

(Photo interpretation)

 

 

 

 

 

 

 

 

 

附件二         臺東女中圖書館愛閱藝廊申請表

 

展覽申請人

(聯展者請所有成員都要填寫)

班級:

姓名:

座號:

連絡電話

 

電子信箱

 

展覽名稱

 

展覽時間

                     

展覽內容簡述

 

注意事項

1. 請於展前一週至讀服組討論布展事宜、提出設備需求並繳交此申請表。

2. 布展與卸展時間為展期的第一天與最後一天,請利用中午、下課、放學等時段布展。若展前一日展場已淨空則可提前布展。

3. 請自備布展工具,展場牆面限用無痕膠帶、掛畫繩固定展品(掛畫繩可至教務處特教組借用),嚴禁其他破壞牆面之材質。

4. 牆面紙材展品須裱框或裱背板,若不清楚裱背方式請洽圖書館。

5. 請於展期第一天內完成所有展場布置,嚴禁展覽期間補件、增減作品、更改內容。若於展出期間發現有布展不全、作品未完成等情形,將立即取消展出,並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請們同學為自己的展覽負責。

6. 布展前請檢查展場,如有汙損應立即提出。卸展後將場地清掃並復原。

7. 展出期間應每日至展場巡視,保持作品與展場完整呈現。

8. 展覽結束前需線上填寫成果書(亦可作個人為學習檔案一部分)。

展覽物件

一、展品數量統計(以下項目缺一不可)

□牆面作品    件、桌面作品    件、影像作品    件、其他作品    件。

□展覽海報或牆面大字  □作品說明卡(若要借用說明立牌,以A6為主)

□簽到簿留言簿 □其他                                           

二、需借用之設備(有特殊展覽形式需求者建議自行準備)

□桌子180*60cm □黑色絨布桌布 □掛畫繩(請自行向特教組借用)□電腦 □音箱   A4作品說明立牌 □A6作品說明立牌 □A1海報架 □梯子

※請翻至背面繪製展場規劃

1.圖書館牆面展品配置規劃:(簡易繪製作品位置、分布及桌面安排即可)

2.圖書館平面展品配置規劃:

 

申請人簽名

讀者服務組

圖書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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