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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專區 / 校內活動 / 愛閱藝廊

 

檔案下載成果表、申請表)

以下為檔案詳細內容,請參展同學務必詳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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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台東女中圖書館愛閱藝廊使用要點           

一、目的:提供師生展覽空間,活化圖書館場域,並支持108課綱各項教學與作品展示。

二、內容:

(一)學生個人作品呈現:電腦繪圖、海報、學習單、書法、繪本、攝影、各類手作等。

(二)課程教學及作業成果:國、英、社、數、自、藝能等各領域、多元選修、校訂必選修、探究與實作等教學內容及成果。

(三)教師個(聯)展。

三、展期規定:以下天數含假日及佈展、卸展時間。

(一)個人申請:15天。

(二)班級或團體(兩人以上):30天。

(三)說明:

      1.愛閱藝廊全年開放,請申請者自行評估展出作品保全問題,並定時巡視展場,圖書館不負保管之責。

      2.展前一週至讀服組確認布展需求;展期最後一日須完成卸展;不得逾期。

      3.展覽結束一週內須完成線上成果表單填寫;未於期限內繳交成果者,圖書館不予核發參展證明,參展證明以期末統一頒發為原則。

四、申請及撤銷

(一)內容與原申請不符、未經同意變更內容或未準時布展者,圖書館得取消展期,一年內不得申請。。

(二)教師展覽由教師自行負責,若取消須自行於場地預約系統進行。

(三)校內重大活動時,圖書館得調整或提前撤展。

(四)展覽一經核定,即視為申請人確認參展計畫,不得任意取消。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情況(重病、住院、家庭重大事故、校方臨時召集之比賽或公開活動等),申請人須至少於展期開始前7日,向讀者服務組提出取消書面資料以利審核。若未於期限內提出取消者,或經審核不通過者,自該日起一年內不得再申請展覽。經核准取消後,後續展覽檔期由讀者服務組統一調整與安排。

五、展覽申請與執行規範

(一)115年度起,學生展覽採學期申請預約制辦理,展覽結束後提供參展證明。學期期間如下:

      1.上學期:每年 10 1 日至次年 2 29 日。

      2.下學期:每年 3 1 日至 9 30 日。

(二)申請展覽者,應於展出前檢具展覽申請表及展品照片數張。展覽申請表須填列指導教師資料,指導教師以本校教職員工為原則;文件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表之簽核應依序辦理,順序如下:

      1.申請人。

      2.讀者服務組(同時確認展覽檔期)。

      3.指導老師。

      4.圖書館主任。

(四)申請人應於核定展覽期間首日上午完成布展;展覽開始翌日上午仍未見展品者,視同未如期展出。

(五)未如期展出者,圖書館得立即撤銷其展覽資格,並自撤銷日起一年內不得再申請展覽。

(六)展覽結束後一週內須完成線上成果表單填寫,未繳交者不頒發參展證明。

六、預約方式及步驟:

(一)以學校首頁場地預約系統辦理(教師洽總務處申請帳號,學生由讀服組協助)。

(二)用途欄位須註明展覽名稱;未填視同無效預約。

(三)預約衝突以系統登記為準;必要時協調後回報讀服組。

七、注意事項:

(一)展覽不得利用粘著劑(物)、鐵釘、圖釘及釘槍等物佈置展場;如有毀損牆面、地板、設備等,展出者應負責賠償。黏貼牆面請使用無痕膠帶,禁用各類黏土,以免產生油漬造成牆面清理困難,布展完後請清理乾淨,回復原樣,並與圖書館人員教學場地。

(二)展出內容應依著作權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若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均由策展人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圖書館將撤銷後續展覽。

(三)策展人須自行負責展覽文宣品、展品之包裝運輸、保管、拆卸、場地布置。

(四)策展人可提供照片以利讀服組公告,相關照片逕寄li301@tgsh.ttct.edu.tw,若展出當日放學前該信箱未收到任何照片或文宣,讀服組將依權責自行拍照、書寫,並公告首頁。

(五)展覽期間若有展品遺失或損壞,因開放空間,圖書館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

八、本要點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國立台東女中    學年度辦理活動成果報告 

The Results of Activities of T.G.S.H 106 Academic years

活動名稱

Name

      此表格僅供申請人自行使用,繳交請填寫線上表單

策展人Sponsor

 

辦理時間

Time

學年度

活動地點

Location

 

專案別

Project

參加對象

Object

本校師生

參加人數

Participant

全校人數

活動內容

(Content)

 

活動省思

 

 

 

照片說明

(Photo interpretation)

 

 

 

 

 

 

                                   

讀服組表單連結及QRCODEhttps://forms.gle/rEEJVEnHDfBTdjSF8

                                   
附件二         臺東女中圖書館愛閱藝廊申請表

 

展覽申請人

(聯展者請所有成員都要填寫)

班級:

姓名:

座號:

連絡電話

 

電子信箱

 

展覽名稱

 

展覽時間

                     

展覽內容簡述

 

注意事項

1. 請於展前一週至讀服組討論布展事宜,並提出設備需求。

2. 布展與卸展時間為展期的第一天與最後一天,請利用中午、下課、放學等時段布展。若展前一日展場已淨空則可提前布展。

3. 請自備布展工具,展場牆面限用無痕膠帶、掛畫繩固定展品(掛畫繩可至教務處特教組借用),嚴禁其他破壞牆面之材質。

4. 牆面紙材展品須裱框或裱背板,若不清楚裱背方式請洽圖書館。

5. 請於展期第一天內完成所有展場布置,嚴禁展覽期間補件、增減作品、更改內容。若於展出期間發現有布展不全、作品未完成等情形,將立即取消展出,並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請同學為自己的展覽負責。

6. 布展前請檢查展場,如有汙損應立即提出。卸展後將場地清掃並復原。

7. 展出期間應每日至展場巡視,保持作品與展場完整呈現。

8. 展覽結束前參展學生須完成線上成果填寫;未於期限內繳交成果者,圖書館不予核發參展證明。成果書繳交完成後,圖書館將於期末統一頒發參展證明。

  9.展覽須明確標示參展學生姓名及指導老師姓名,展場桌面應備妥簽名簿,三者均為必要條件,缺一不可。

展覽物件

一、展品數量統計(以下項目缺一不可)

□牆面作品    件、桌面作品    件、影像作品    件、其他作品    件。

□展覽海報或牆面大字  □作品說明卡(若要借用說明立牌,以A6為主)

□簽到簿留言簿 □其他                                           

二、需借用之設備(有特殊展覽形式需求者建議自行準備)

□桌子180*60cm □黑色絨布桌布 □掛畫繩(請自行向特教組借用)□電腦 □音箱   A4作品說明立牌 □A6作品說明立牌 □A1海報架 □梯子

※請翻至背面繪製展場規劃

1.圖書館牆面展品配置規劃:(簡易繪製作品位置、分布及桌面安排即可)

2.圖書館平面展品配置規劃:

 

1.申請人簽名

2.讀者服務組

3.指導老師

4.圖書館主任

注意:

1.蓋章請依序蓋章,未按順序不予受理:申請人→讀者服務組(同時間決定展覽時間)→指導老師→圖書館主任。

2.繳交申請表時,請攜帶展品的照片(1-3張),讀者服務組過目後訂出展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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