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東女中冷氣使用管理要點
112.05.08行政會報通過
一、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妥善管理與有效利用冷氣以避免資源浪費,以達節約能源的目標,
特訂定本管理辦法。
二、本要點規範之冷氣,指本校公共、辦公、教學及宿舍等場所冷氣設施。
三、冷氣開放時間
(一)每年5月份到10月份開放冷氣,依實際狀況調整。
(二)每日開放冷氣時間約早上10點到下午5點。
(三)放假日不開放冷氣,除特殊需求經簽准外。
(四)室溫達28˚C以上始可使用冷氣,未達28˚C以上吹自然風或電風扇。
(五)校內工程施工期間冷氣之開啟使用,可不受第二點之規範。如遇校內工程施做期間,因施工產生噪音影響教室教學之情形,可視任課教師及學生之需求,關閉隔音門窗並開啟冷氣。
四、使用冷氣注意事項:
(一)溫度應設定在27˚C~28˚C之間(健康舒適之理想溫度),溫度設定每提高1˚C,冷氣將可節省6%之電費,除可節約能源外,並可延長冷氣機壽命。
(二)室內與室外溫差不宜超過6˚C,以免影響身體健康。
(三)開機前5分鐘應先送風,每次關機後至少30分鐘後才可再開機,室外課或放學前15分鐘應先關掉冷氣改成送風(最省電),並於下課或放學後確實關閉冷氣。
(四)應配合教室電扇使用(微風),將使室內冷氣加速循環且分布平均,可使冷氣事半功倍,提
高冷氣效率、節省用電。
(五)冷氣使用時,冷度與風量應調至適中,午休或教室人數較少時,可提高冷氣溫度、降低風
速、減少開機數量。
(六)空調使用時,應緊閉門窗、拉下窗簾、減少開門次數,以防止冷能外洩、熱氣滲入,而減
低冷房效果、增加空調負荷。
(七)冷氣不可直向人吹,送風口應往上吹,使冷氣藉由電扇循環,以達舒適效果與人體健康。
(八)上室外課時(如週會、體育課、藝能課、實驗課等),必須關閉教室冷氣。
五、冷氣保養與維護:
每班由事務股長負責搖控器之保管與操作,若因人為操作不當或故意破壞,導致搖控器或冷氣機損壞、遺失,將由個人或班級負責賠償。
六、收費標準:
每學期冷氣開放期間,使用冷氣班級(以班為單位),採儲值刷卡的方式,按每班實際用電度數計費。(冷氣機維護費另計,金額經代收代辦委員會議通過後於註冊時收取)
七、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