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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使用規則 / 閱覽規則

一、未著校服者不得進閱覽室,閱覽者不得以書物預佔座位。

二、除隨身備用之文具外,不得攜帶書包及其他物品。
三、本室圖書資料均可任意取閱,先以「取書標示牌」標示,閱畢應放回原處。
四、本室圖書資料應善加愛護,如有剪裁、汙損、破壞等情事,應負賠償責任。
五、室內請保持肅靜、整潔,不得喧嘩、談笑、郎誦及隨地拋棄紙屑。
六、。誒覽者如違反本規則或其他不梁行為者,得隨時請其離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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