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第一條 依據教育部「高級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第七條規定,設立「國立臺東女子高級中學圖書館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貳、宗旨:
第二條 為強化圖書館功能,健全圖書館管理制度,並輔助教師教學,有效推廣圖書館服務及利用。
叄、組織:
第三條 本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各處室主任及各學科教學研究會召集人為委員。
第四條 本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圖書館主任兼任,秉承主任委員之指示推動圖書館業務,並執行本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
第五條 本委員會委員由校長聘任之,任期一學年。
肆、會議:
第六條 本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七條 本委員會會議如有需要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
伍、職掌:
第八條 本委員會職掌如下:
(一)指導圖書館發展計畫與業務。
(三)協助審訂圖書館各項規章。
(五)協助圖書館經費之分配、籌措與運用。
(六)協助圖書館館藏之選購與徵集方針。
(七)協助圖書館利用教育及推廣活動。
(八)其他關於促進圖書館功能之事項。
陸、核定與實施
第九條 本章程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