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女中112 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作業要點與各項作業期程
國立臺東女中「112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作業要點」
經106.11.16本校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委員會修正通過
經107.12.17本校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委員會修正通過
經108.11.18本校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委員會修正通過
經109.11.10本校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委員會修正通過
經110.11.03本校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委員會修正通過
經111.01.14本校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委員會修正通過
經112.01.09本校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委員會修正通過
壹、 依據:112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招生簡章彙編辦理。
貳、 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委員會組織與職掌
一、 組織:由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高三各班導師、註冊組長、實驗研究組長、特教組長及家長會長等18人,組成本校推薦委員會。校長為主任委員,教務主任為副主任委員,註冊組長為執行秘書。
二、 職掌:
(一) 宣導推薦甄選入學方案、招生等有關事宜。
(二) 訂定推薦作業實施要點。
(三) 依據「112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彙編之規定,審查學生資格並決定推薦名單。
(四) 檢討學校相關推薦作業。
參、 申請資格:
一、 須為全程就讀本校綜合高中學程或普通科(美術班)學生。
二、 全程修習本校綜合高中學術學程或美術班之應屆畢業生,其「前五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成績」之平均成績(係指重修或補考前之原始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之規定。
三、 必須參加大考中心11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且學測各科成績符合擬推薦學群之檢定標準。
四、 錄取生不得報名該學年度「申請入學」,亦不得參加該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報名該學年度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招生。
肆、推薦方式與注意事項:
一、 各學群定義如下:第一類學群:文、法、商、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等學系(學程)。第二類學群:理、工等學系(學程)。第三類學群:醫(不含醫學、牙醫學系)、生命科學、農等學系(學程)。第四類學群:音樂相關學系(學程)。第五類學群:美術相關學系(學程)。第六類學群:舞蹈相關學系(學程)。第七類學群:體育相關學系(學程)。第八類學群:醫學系、牙醫學系。
二、 綜合高中學程與美術班學生,分別計算「前五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三、 美術班學生僅限被推薦至與學生在校所學相關之大學第五類學群,綜合高中學程不得被推薦至第四~七類學群。
四、 依各大學設定之招生條件,得分學群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至多各二名,惟就同一名學生僅限推薦至一所大學之一個學群,且必須符合所選大學學群中至少一個學系之學測成績檢定標準,並排定推薦至同一所大學學生之優先順序。
五、 具原住民身份之學生,得以一般生或原住民生身分擇一參加推薦。
伍、本校推薦作業原則:
一、 推薦順序:依照「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於112年公告之「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前50%學生名單依序推薦。
二、 前項排序相同時,依序參酌:(1)高一高二高三上五學期成績總平均(2) 高三上總平均(3)高二下總平均(4)高二上總平均(5)高一下總平均(6)高一上總平均。
三、 推薦方式:依照前項推薦順序〈自然學程、社會學程混合排序〉選擇一學群,惟美術班同學僅能選擇第五類學群。
四、 美術班學生高中之美術分數計算方式如下:
1. 前四個學期美術術科成績總平均。
2. 前五個學期,每年度全國學生美展、美術競賽成績積分除以5之後,加入前款之各學期美術術科成績總平均。
3. 美術競賽成績計分原則如下:縣級第三名:3分、縣級第二名:4分、縣級第一名:5分、全國級入選:7分、全國級佳作:8分、全國級優選:9分、全國級特優:10分,同一作品可連續採計。
陸、本作業要點經本校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附件1:112 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各項作業期程
2/15(三) 第5、6節舉辦大學學測、繁星登榜流程及個人申請報名說明會
2/23 (四) 公布大學學測成績;繁星第1次預選(校內)。
[運用今(112)年本校購買的政高系統來進行繁星的預選]
2/24 (五) 繁星第1次預選結果公告;繁星第2次預選(校內)
[運用今(112)年本校購買的政高系統來進行繁星的預選]
3/2(四) 繁星第2次預選結果公告。
3/8(三) [第5、6節]繁星登榜作業。
(繁星登榜作業若高三同學確診,則請家長出席!)
3/14(二)、3/15(三) 繁星報名。
3/21(二) 繁星放榜。
3/22(三)至3/24(五) 大學申請入學報名。
3/30(四) 大學申請入學第1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更新時間:2023-01-13 17:23:07|點閱次數:1063